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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法治进校园】走心!“法治副校长”这样讲课:传递心声、解读法律、寄语未来……

【字号:    】        时间:2021-04-12      

 

  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实践活动。近日,该院担任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32名员额检察官纷纷走进校园,开展常态化校园法治宣讲。

   

  47日上午,汉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阮碧柳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30名学生代表上了一堂题为《与法同行,健康成长》的法律知识课,希望同学们珍爱生命,遵守法律,做有益社会的人。

   

  心声:“珍惜生命,不负韶华”

   

  副校长从史无前例的新冠肺炎疫情夺走了全球近300万人生命,从极少数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差、经受不起挫折产生自杀现象,从再难也不轻易放弃生命而展示生命价值的名人事例,呼吁敬畏生命,珍爱生命。

   

  “希望同学们从‘心晴’开始,做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阳光少年。”副校长从如何保持生活健康有序、如何保持情绪稳定、如何维系健康的人际关系,以及如何持续做好疫情期间的自我保护四个方面为同学们支招,且因精心备课、有“备”而来,招招击中同学们的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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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遵守法律,与法同行”

   

  “什么是不良行为?”

  “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

  “为什么青少年是容易犯罪群体?”

  “青少年容易犯哪些罪?”

  ……

  副校长介绍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结合该院承办的案件,副校长介绍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真实案例,并在案例中引用相关法条,提出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问题。如:“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会涉嫌犯罪吗?”、“几人以上打群架构成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抢劫罪通常最低判几年徒刑”、“随意打人、随意毁坏财物,可能构成什么罪名”等,让同学们深受警醒。

   

  随后,副校长围绕青少年自身如何预防犯罪,提出了切记涉毒物品不可沾、切记不义之财不可取、切记校园暴力不可为、切记不良习气不可学、切记复杂场所不宜去的五个“切记”忠告,则让同学们记忆深刻。

   

  寄语:“心中有梦,未来可期”

   

   

  “心中有梦,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未来可期。”副校长介绍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提升学历等情况后,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始终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坚持做到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唯有精神上站得住、站得稳,一个民族才能在历史洪流中屹立不倒,挺立潮头。”

  副校长与同学们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后指出,“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以及“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同学们要将这些精神内化于心,变为人生奋进的动力源泉,“终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模样”,赢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