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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未成年人两年多次受侵害 检察官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字号:    】        时间:2021-07-19      

  

  7月13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向未成年被害人小芸(化名)的父母宣告送达《监督监护令》,责令该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免孩子再遭不法侵害。据悉,这是该院向未成年被害人家长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旨在进一步更新保护未成年人方式方法,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目前,该案经汉川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期量刑建议,汉川市法院判处该案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检察官办案中发现,由于小芸父母亲因忙于生计等原因无暇监护,犯罪分子每次作案时小芸都处于无人监管状态,致使罪犯在长达两年时间内多次对小芸实施侵害。检察官认为,小芸父母对孩子缺乏关爱和保护不力,是造成小芸多次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重要因素,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小芸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

  该《督促监护令》明确要求,小芸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多与孩子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加强教育、安全等方面监管,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防止不法侵害。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本案中,小芸两年多次遭受不法侵害与其父母缺失监管相关,应认定符合检察机关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的条件要求。

  据悉,汉川检察院在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的同时,还邀请了办案民警和妇联干部联合对小芸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并召开了司法救助协调会,对小芸家里进行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