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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名中老年人被骗案当庭宣判 被告人被判刑8年3个月并处5万罚金

【字号:    】        时间:2022-07-15      

    
 
    7月6日上午,由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20名中老年人被骗案在汉川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汉川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谎称能帮人办理“挂靠拿工资”、廉租房、残疾证、低保等事宜,用“挂靠”对象的户口本复印件、登记照和银行卡复印件,以残疾人名义“挂靠”到武汉一家公司,骗取“挂靠”收费每人2000元。“挂靠”成功一个月,张某以该公司名义向被害人开始按月发放300元至560元不等的残疾人补贴,并以骗新还旧的方式不断扩大诈骗范围,共骗取320名中老年人64万元,除去骗新还旧的金额,实际诈骗18万余元,另外骗取香烟52条,价值2万余元。同时指控,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被告人张某系累犯、拒不认罪、诈骗残疾人财物、多次诈骗等情节,提出了从重处罚量刑建议。

 

  庭审中,经过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审理程序,充分保障了控双方的合法诉讼权利。法庭合议庭经合议后对该案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部分老年人等旁听了该案庭审。


  该案承办检察官何欢介绍,被告人张某现年57岁,仅有小学文化,曾以办理廉租房实施诈骗犯罪,被汉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3个月。被告人张某2020413日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出狱不到三个月就“重操旧业”,对农村中老年人实施“挂靠发工资”等诈骗犯罪行为。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