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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出手,21年的冒名结婚登记信息撤销了

【字号:    】        时间:2023-08-04      

  

  两个妹妹冒用姐姐身份信息办理结婚证,致使姐姐阿艳“被重婚”无法自主撤销登记信息。经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近日,该市民政局依法撤销了阿艳的两条不实婚姻登记信息。

  阿艳家有八姊妹,其中七个姐妹和一个弟弟。阿艳生于1976年,排行老三。2002年,五妹阿昕和四妹阿红因没有户口又急于结婚办理准生证明,分别于3月8日、9月22日使用阿艳的身份信息,与王某红在湖北某某县民政局、与孙某伟在汉川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015年,阿艳向汉川市民政局申请撤销上述两条不实婚姻登记信息。民政局以“阿艳可能涉及重婚,无法自主撤销”为由,未予受理。

  经四处咨询后,阿艳想到通过离婚的方式与王某红、孙某伟解除婚姻关系,以达到撤销婚姻登记信息的目的。2015年8月,阿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汉川市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阿艳与王某红、孙某伟离婚。阿艳凭借这两份调解书再次向汉川市民政局申请撤销与王某红、孙某伟的婚姻登记信息。民政局仍以“阿艳可能涉及重婚,无法自主撤销”为由,拒绝撤销阿艳婚姻登记信息。

  2023年3月,汉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刘从芳在办理一起虚假信息婚姻登记申诉案件时,发现了阿艳两条婚姻登记信息无法撤销的情况。4月11日,阿艳向汉川市检察院提出行政检察监督申请。受理该监督申请案后,刘从芳与办案人员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中,检察官到汉川市民政局调取了《王某红与阿艳结婚登记档案信息》《孙某伟与阿艳结婚登记档案信息》,到汉川市档案馆调取了《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等材料;通过走访、电话、快递、网络等方式,得到了阿艳本人以及大姐阿荣、四妹阿红、四妹夫孙某伟、五妹阿昕、五妹夫王某红等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期间,还赴某某县民政局等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了解到,阿艳的五妹阿昕和妹夫王某红现在北京打工,儿子在部队服役,两人并未重新办理婚姻登记。四妹阿红与妹夫孙某伟于2020年10月19日重新在汉川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现与儿子在武汉市做生意。

  针对汉川市民政局在阿昕已经利用阿艳身份信息办理过一次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未履行核实、审查义务,导致阿红再次冒名骗取结婚登记,以及在本案中对婚姻登记审查不严,致使阿艳身份被冒用,影响其个人正常生活,汉川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向汉川市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2023年5月25日,检察官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向汉川市民政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局依法对案涉婚姻登记信息作出妥善处理,并严格规范依法履职,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汉川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审查认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阿艳身份信息确系冒名顶替,后报请湖北省民政厅撤销冒名的上述两起结婚登记信息。7月中旬,湖北省民政厅作出批复,批准撤销阿艳与王某红、孙某伟的两次婚姻登记信息。目前,阿艳的两次婚姻登记信息已经撤销。同时结合《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