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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首次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官如何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字号:    】        时间:2020-07-06      

   
 
    “检察官监督沉湖镇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尤其是检察官对该镇司法所组织学习宣传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法》的监督非常到位,效果良好……”6月30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首次邀请的孝感汉川两级市人大代表,对检察官如何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评议。

  当天上午,在孝感市人大代表、沉湖镇赵湾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赵红财,汉川市人大代表、福星中学教师邓波霞现场监督下,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少武一行查阅了该镇社区矫正工作资料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并就矫正对象矫正期间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矫正对象奖励惩罚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听取了沉湖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介绍。

  情况介绍会上,胡少武专委对该镇遵守程序、规范操作并严格管理,有效防止出现社矫对象漏管脱管、又犯罪,实行专项教育与困难帮扶相结合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等做法表示赞赏,对该镇社矫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建议。如沉湖镇与仙桃、天门两市相邻,部分社矫对象手机信号容易“漂移”到相邻县市引起监管信号错误报警,社矫对象就近到仙桃、天门就业或打零工涉及跨区管理相关问题,以及疫情封闭严管期间社矫对象李某某20多天用私家车免费接送留观人员如何表彰等问题,胡少武专委根据两高两部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提出检察建议:一是精准监管,把防止脱管与不影响矫正对象日常生活结合起来,加大抽查和实地查勘力度;二是推进复工就业,为社矫对象跨区域就业提供审批便利;三是及时大力表彰宣传先进,这是促进社矫对象转化的方式,也是促进社矫对象学习的一种标杆;四是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社矫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认真研究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胡少武专委对该镇组织社矫对象集中培训学习《社区矫正法》情况以及是否脱离辖区等进行了随机电话抽查,其中对3名社矫对象均能流利回答学习内容和学习收获予以鼓励,并希望3名社矫对象遵守社矫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赵红财代表和邓波霞代表对检察官监督沉湖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评议,认为检察官工作作风扎实,做到“在监督中指导,在指导中监督”,既肯定了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又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和切身感受,希望检察院以后多组织类似监督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沉湖镇人大主席、福星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刘中良表示,在沉湖镇举行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官如何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沉湖镇社区矫正工作,更有利于让更多的人大代表了解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

  胡少武专委表示,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官如何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目前还是首次。今后将继续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官开展相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活动,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