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两起拟撤案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
这两起拟撤案监督案件分别是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和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赌博案。第一个案件是侦查机关于2015年4月9日移送汉川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于2015年4月27日以事实不清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该案件一直处于退查未重报阶段。第二个案件是侦查机关于2019年5月17日向汉川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该院审查后于2019年5月24日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后侦查机关对该案也没有再重报。以上两案是该院办案部门在案件清查过程中发现,通过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将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撤案处理的监督意见。
当日,人民监督员熊秋菊、熊攀、明秀武认真听取了两起案件承办人关于案件办理的情况介绍,详细询问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并与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蔡向阳、第二检察部案件承办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最终对该院拟监督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意见表示理解和支持,完全赞同案件承办人将案件按程序提交检委会研究后再作出决定。随后表示,汉川检察院在办理拟监督侦查机关撤案处理案件中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的做法,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以及公平、公开、公正司法的精神和作风,值得肯定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