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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公诉监督评议

【字号:    】        时间:2020-08-26      

 
 

 

8日13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了该院检察官出庭公诉刘某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对检察官在庭上的表现进行了评议。

被告人刘某洪系已审理判决的王盖平等16人涉黑案的同案犯。庭审过程中, 人民监督员熊攀、熊秋菊注意到,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蔡向阳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环节中沉着冷静、应对自如,讯问和举证质证严谨缜密,且证据扎实,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有力地指控了刘某洪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和聚众斗殴罪,建议法庭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蔡向阳进行了及时、准确、有力的答辩,并在庭上发表了精心准备的公诉意见书,提出了量刑建议并进行了以案释法。尤其是以案释法中将法、理、情融为一体,用朴素的语言指出了通过本案进一步认识到黑恶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和恶劣影响,警醒不管是谁敢违法犯罪最终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正告所有的违法犯罪者只有知罪、认罪、悔罪才是唯一出路,彰显了党和政府及政法机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被告人刘某洪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旁听的家属也为检察官的以案释法所感动,收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两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席活动进行了现场点评,一致认为公诉人语言表达流畅、逻辑清晰、法律适用准确、举证质证简明扼要、应变能力出色,指控犯罪有力。尤其是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包括提前拟定庭审讯问提纲、答辩提纲、撰写公诉意见书等准备事项,为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公诉人的释法说理,让法、理、情交相辉映,既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又入情入理打动人心,促进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非常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