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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1      

   

第一部分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内部机构设置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有个9内设机构,具体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实行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2021年汉川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仅包括汉川市检察机关1个预算。

第二部分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55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1.9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0.92%上年结余(转)23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08%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553.99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047.0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0.15%;项目支出506.9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9.8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99.9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3.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03%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553.99万元,2020年相比增加27.03万元,提高1.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99.99元,同比增加16.03万元,提高0.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提高7.69%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55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1.99万元上年结余(转)232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53.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9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53.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提高1.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047.0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15.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2万元;项目支出506.9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9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9万元,上升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办案需购置1台公务车。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7万元,同比增加17万元,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同意全省检察机关部分单位更新处置公务用车的函》(鄂管车函[2020]27号)等相关批复,2021年部分单位拟购置公务用车。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3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92万元,提高38.33%,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防疫支出。

其中:

办公费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福利费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40万元,其中:采购复印纸3万元,车辆购置17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20万元。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31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4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6.97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