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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20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6日在汉川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尚方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

201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汉川发展大局,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汉川建设,全力服务大局维护稳定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汉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在重点部门、企业、乡镇设立检察服务站6个,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件31人。积极参加“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坚持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深入国企汉川电厂、市皇马墙纸制造有限公司等规模以上企业走访、座谈,与企业领导共话携手“检企共建”,促进推动建设平安企业、诚信企业、廉洁企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和决定逮捕324件409人,提起公诉437件578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配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持续开展“八大行动”,起诉恶势力团伙7个,侵财被告人126人,毒品案件42起,黄赌案件17起,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28起,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3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排除非法证据8件。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厉打击影响国计民生的各类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7人,开展危害民生领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3件3人。依法解决群众困难,救助刑事被害人7人,发放救助金4万余元。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多次到85户脱贫对象家中摸底核查,确保了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便民举措,推行电话受理、信函受理、接访受理、网络受理“四合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内合理表达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接受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3件,检察长参加接访58件次,处理群众来信15件,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3件;建立健全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采取“和解前审查、和解中说理、和解后帮教”的方式,对符合刑事和解政策的轻微刑事案件4件4人进行刑事和解,对轻微犯罪依法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决定不批捕51 人、不起诉6 人。成立“程然工作室”,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对未成年犯罪分案起诉,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2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检察机关内部和督办联系单位“一感两度两率”平安宣传工作,努力为汉川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积极营造廉洁政务环境,全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着力构建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件3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10人。其中反贪局针对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挪用、索贿受贿问题,查办贪污犯罪14人、挪用公款犯罪百万元以上4人、受贿犯罪5人;针对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查办行贿犯罪6人。反渎局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查办玩忽职守犯罪2件4人;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规处理公务,查处滥用职权犯罪5件6人。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活动,追捕、劝返在逃人员5 人,其中中纪委督办在逃人员1 人。

着力转变侦查模式。积极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成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查询平台,与市人社局、卫计局、房管局、工商局等单位实行了网上对接,通过使用信息化开展侦查办案工作,提升了办案效率。贯彻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的联系,紧紧依靠上级检察机关侦查指挥中心形成上下级院联动的立体办案模式,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合力。在上级院统一调度下反贪局查办了原武钢国贸公司孙某特大受贿案、反渎局查办了孝昌县运管所副所长付某、孝昌县汽车客运公司副经理王某因玩忽职守造成9死11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案,开发区检察室协助孝感市检察院办理的孝感市路灯管理局10人窝串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信息化侦查精品案件”。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结合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犯罪预防。协助汉川电厂、水利局、交通局等单位分别对汉川电厂三期工程6号机组建设,新沟闸除险加固重点工程,汉蔡快线、荷沙复线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开展预防调查5次,剖析职务犯罪典型案例9件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2次,发放警示教育音像教材200套。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相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50次,其中有行贿犯罪记录 2人,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整合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违法三项职能,“大预防”格局基本形成。

三、积极推进内外监督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坚持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维护司法公正。

着力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26人、撤案7件7人,纠正漏捕21件35人,纠正漏罪6件8人,纠正漏犯13件19人,对侦查活动书面纠违32件,立案监督工作在孝感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监督12件12人,提出二审抗诉6件9人,其中1件改判。开展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1件,民事、行政执行监督34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0件。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8人,加大对跑风漏气、久押不决等监管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主任会议审议我院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50余家行政执法成员单位签订“两法衔接”工作协议,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收录行政处罚执法案件信息461条,实现了“两法衔接”全覆盖。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件7人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始终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重要原则,拓宽渠道,不断完善接受监督制度。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在办案警务区设立人民监督员检务监督岗,与人民监督员建立微信互动群,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听证会、批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创新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务”新模式,不断巩固和挖掘“川检视野”功能,推进检察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扩大“双微”平台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发布新浪微博297条,腾讯微博295条,微信245条,更新门户网站信息298条。在办公楼大厅建立电子触摸屏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公开批捕案件信息35条,公诉法律文书96份。“汉川检察”官方微信6月中旬在全国司法系统排名第一。

四、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把握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及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检察改革为契机,积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队伍思想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司法改革工作汉川检察队伍实际,认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三严三实”等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树牢了汉川检察工作始终是在市委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干警坚定政治立场、政治规矩的自觉性。深入细致做好司法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司法改革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强化队伍能力素质。按照司法改革要求,现有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管理,通过考试考核,择优遴选首批36名检察员进入检察官员额,进一步优化检察官队伍结构。持续开展争先创优、“检察之星”季度评选、岗位大练兵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争先进位氛围,我院连续六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推行青年干警“AB岗”工作机制,为复合型青年检察人才搭建快速成长平台,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科技强检“信息化”应用大比武中,我院有4个业务科室获奖,6名个人12次荣获单项应用技术能手和业务竞赛标兵。积极开展文艺征文、体育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检察文化氛围,在孝感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杯”运动会上获团体第二名。

强化从严治检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狠抓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将纪律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常态化,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问题的“零容忍”态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离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要求还有差距。突出表现为业务工作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业务工作水平不高;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自身的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战略部署,以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保障,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的能力,着力保障政务廉洁,着力保障司法公正,为推进和谐美丽汉川、法治汉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服务大局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汉川和法治汉川建设坚持有贪必查、有腐必惩、有渎必纠,加大惩治和预防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好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惠民、扶贫等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二、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狠抓司法活动监督。紧紧围绕规范司法权行使这一司法活动监督的核心,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完善司法工作规范、办案程序规则,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围绕司法公信力提升,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坚持抓细、抓常、抓实、抓长,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汉川检察队伍,推动形成汉川检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办案办事能力。

四、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断释放检察改革正能量。积极推动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规定动作一步一步抓落实。进一步抓好深化检务公开、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推动汉川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注释:

八大行动:市综治委201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动员部署,由市综治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除黑恶、打侵财、禁毒害、扫赌黄、防暴恐、剿火患、保畅通、反邪教等“八大行动”,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程然工作室:程然,全国“模范检察”,现任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孝感市检察系统成立“程然工作室”,推广“程然式工作法,专人专班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指以上级检察机关侦查指挥中心作为辖区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的机构平台,整合上下级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侵权检察力量,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 形成侦查共同体。这一工作机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坚持以基层院为办案主体,负责查办一般职务犯罪的前提下,通过建立侦查指挥中心,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形成统一调配力量、合力攻坚、集中突破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同一检察机关的侦查力量,形成大侦查的态势;三是上级院运用交办、提办、督办、参办等形式,帮助下级院排除阻力,同时在具体案件定性、明确侦查方向等环节上予以指导,共同完成办案任务。

互联网+检务:就是发挥网络媒体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在 检务公开、检察服务中的优势,不断巩固和挖掘“鄂检网阵” 功能,推动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增 强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在线交流、法律咨询、诉讼指引、 律师接待等方面的检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新媒体时代 检务公开整体效能。

四项改革内容:司法体制改革检察环节改革内容包括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任务。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就是把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按39%、46%、15%的比例实行员额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完善办案责任制是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其核心是以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切入点,突出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包括在薪俸、任期、豁免、惩戒、免职等方面,做出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特殊规定。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这并非检察院内部的“垂直管理”。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基层院检察长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班子成员由地市级党委管理;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