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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1-01-06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尚方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业务,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一、坚持人民至上思想,高站位投入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防疫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院93名党员干部(含退休老干部4人)主动请缨下沉镇村、社区、医院等一线参与联防联控累计4112天次。原创MV《汉川,加油》为抗疫鼓劲,被《检察日报》刊载。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复工复产,严惩扰乱防疫秩序犯罪行为,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7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批捕30人。发出检察建议4份。加强监管场所监督,确保374名在押人员“零感染”。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加强检查,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我院被市委确定为首批“无疫”单位。

二、充分提供检察供给,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盯影响社会稳定的金融、网络等领域,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55人,涉案金额5200余万元。着力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查,大力加强风险评估评判,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1件次,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二是全力服务脱贫攻坚。72户贫困户209人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为贫困户提供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援助帮扶资金6万余元,帮助村改善基础设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13人8.4万余元,其中向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贫困户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

三是全力保护生态环境。深化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4人,起诉22人。围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开展“保护汉江、汉北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办理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监督增殖放流成鱼299公斤、幼鱼苗 25.7万尾。

四是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新鄂检十条”和市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30条等政策,43名检察干警持续参与“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与市工商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工作衔接,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携手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依法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和危害企业聚集区治安环境刑事犯罪23人,起诉34人。深化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全部提交检察官会议讨论,重大复杂的全部提请检委会审议,对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等关键岗位“四类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16人。《检察日报》报道了我院服务企业的做法。

三、扎实开展平安建设,高标准维护大局稳定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523人,起诉839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人;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99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3人。围绕市委政法“四大战役”,批捕毒品犯罪73人,起诉78人;批捕网络诈骗犯罪36人,起诉53人。健全与市监察委办案衔接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6人,已起诉5人。

二是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六清” ①要求,深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2人,起诉28人,纠正漏罪11人。其中起诉涉黑犯罪5人,今年涉黑案件全部审结,起诉涉恶犯罪23人。发现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3条,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3份。

三是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不捕62人,不诉101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社会矛盾。6名班子成员联系6个乡镇场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督导及大走访活动,向有关乡镇场和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推动3个重点乡镇、2个重点领域进行源头治理。

四是依法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构建以司法引导、社会协作、公众参与的社会化支持体系,深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落实。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民法典》涉及未成年人的内容和公益诉讼知识纳入法治宣讲范围,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网络法治宣讲活动22场次。未检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高水平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件,监督撤案9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7件、审判活动违法14件,提出抗诉3件;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罪28人、漏犯16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5人;监督监内外执行违法情形37件,纠正超期羁押5人;监督撤缓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收监执行6人,防止“纸面服刑”;财产刑执行监督39件;立案查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4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一致通过。

二是持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共办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1件,开展调查核实10余次,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行政审判监督案件7件。对审查后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息诉服判,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办理的4件民间借贷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全部改判。办理的房屋买卖纠纷进行立案监督,解决了20余个类案的立案问题。办理的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共立公益诉讼案件1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积极推进市土地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2个市直部门和22个乡镇场进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集中送达,《检察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办理的4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中国政法大学“个人信息保护类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研讨会上作案例报告,受到法学专家教授好评。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高频率打造阳光检务

一是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主动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近百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二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设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有序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充分激发检察官办案潜能,提升办案质效。“案——件比” 和认罪认罚适用率两项重要核心数据均稳步上升。落实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全程留痕,加强检察权运行管控。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26件次。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健全完善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47条,重要案件信息50条,公开法律文书277份。接待律师阅卷164件(次),保障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依托新媒体编辑推送“汉川检察”微信98期;推介检察信息宣传稿件170余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03篇,其中中央电视台采用1篇,《检察日报》采用12篇。3件作品在全省检察好新闻评选、新媒体作品大赛中获奖,其中1件获一等奖。

六、大力加强素能建设,高素质锻造检察队伍

一是始终坚持全面政治建检。始终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全员参与政治轮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提升政治觉悟,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连续八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二是始终坚持全面素能强检。针对检察人员岗位特点和需求,营造学习环境,扎实推进落实“两领两提” ⑦工作机制,注重培育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青年检察人员专题研修班,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民法典》。1名检察官获全省先进检察官称号;1个内设机构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部(局)室”称号。

三是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及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薄弱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列出问题清单8项,制定整改措施13条。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运用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4次,推动检察人员作风转变。针对孝感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及检察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的4个方面,17项46个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深化、细致整改,受到孝感市检察院党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监委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还不平衡不充分,在服务工作大局、参与平安法治汉川建设等方面还有差距;二是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得还不够实,效果还不够好;三是司法理念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精细化、精准化和办案质量依然需要继续提升;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办公办案深度融合还不够紧,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变工作方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1检察工作打算

 

2021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为指引,坚持“强基固本、争先创优”工作思路,不断强化理念引领、强化检察监督、强化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四大检察” ⑧“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实现汉川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更大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完全执行,更好发挥党组织在司法办案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持续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专项工作,服务“六稳”“六保”,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妨害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依法严惩危害扶贫领域的各类犯罪,严惩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惩治破坏环境污染犯罪,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平安汉川建设。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继续推进社会治理工作。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四是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五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把党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深化素能建设,练好内功,补齐短板,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有决心更有信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敬终如始守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奋力谱写汉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