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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质效分析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19      

  

  为进一步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现对我院1-3月各项检察业务重点数据分析如下:

  一、条线业务数据盘点及质效指标排名情况

  根据统一业务统计子系统和综合决策分析系统实时数据显示,我院第一季度业务质效总得分50.84分,位于全省基层院第102名(倒数第7名);位于孝感市各基层院第6名(第1名安陆市院65.95分、第3名孝南区院55.71分)。

  各业务条线得分及排名如下(全省基层院排名为基准),刑事检察得分22.73分,排位第99名;刑事执行检察得分3.2分,排位第23名;民事检察得分4分,排位第84名;行政检察得分4分,排位第59名;公益诉讼得分4.8分,排位第26名;未成年人检察得分3.11分,排位第77名;控告申诉检察得分2分,排位第1名;检察通用指标得分3分,排位第13名。

  (一)刑事检察

  第一季度我院刑事检察得分22.73分,全省排位第99名,多项业务数据取得一定进步,但从整体来看,还存在较多短板与不足。

  1、基本情况。第一季度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7件162人,同比分别下降30.8%和21.7%;批准和决定逮捕90件115人,同比分别下降32.8%和31.5%,不予批准和不决定逮捕26件44人,同比分别下降10.35%和上升37.5%;捕后不诉7人,捕后免予刑事处罚0人,捕后判轻缓刑7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237件303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8.6%;决定起诉164件207人,同比分别下降18%和10.4%,决定不起诉75件92人,同比增长1.3倍和1.5倍。

  2、成绩与亮点(全省靠前及大幅度进步指标盘点)

  全省排名靠前的指标有(全省基层院前10):刑事案件比(排名第1)、不捕复议/复核改变率(排名第1)、不诉复议/复核改变率(排名第1)、认罪认罚适用率(排名第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排名第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排名第1)、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率(排名第1)、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排名第1)、监督立案率(排名第15)、刑事抗诉采纳率和刑事抗诉撤回率(排名均为第1)。

  全省排名明显进步的指标有(环比去年第四季度名次进步达20名以上):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环比下降9.87个百分点,进步21名;不诉率上升4.04个百分点,进步25名;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上升27.74个百分点,进步50名。

  3、关注点(全省靠后指标分析)

  (1)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分析。不捕率27.18%,环比上升4.15个百分点,全省位次89名,退步11位;不诉率32.85%,环比上升4.04个百分点,全省位次28名,进步25名;诉前羁押率49.27%,全省位次76名,环比上升0.12个百分点,进步18名。具体分析如下:

  (2)捕诉质量情况分析。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5.3%,环比下降0.81个百分点,全省排位第99名,退步5名;捕后判轻缓和免予刑事处罚率6.8%,环比下降9.87个百分点,全省排位第56名,进步21名。(不捕复议复核率、不诉复议复核率、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率、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统计期内无相关案件,此处不作分析)

  (3)诉讼监督履职及监督质量分析。监督立案率110%,全省排名17位,环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上升8名;监督撤案率33.33%,环比下降约1.5倍,全省排名第94位,环比下降82名;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环比上升约4个百分点,达到11.26%,位于全省53名,环比上升14名。其余诉讼监督指标详见下表。

   

  表格三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全省排名

  排名动态

  监督立案率

  110%

  15

  ↑8

  监督撤案率

  33.33%

  94

  ↓82

  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

  11.26%

  53

  ↑14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

  76.92%

  83

  ↓72

  纠正漏捕、漏诉率

  1.42%

  77

  ↑12

  纠正漏捕、漏诉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

  50%

  54

  ↑5

  注: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刑事抗诉率、刑事抗诉采纳率、刑事撤回抗诉率、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等5项指标关联检察数据均为0,指标值未破0。

   

  (二)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情况。1至3月,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0件,已纠正0件,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数据;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件,同比下降71.4%,已纠正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件,同比下降71.4%,已纠正2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同比净增长5件,已采纳5件。

  2、指标排名。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第一季度得分3.2分,排位全省第23名,具体排名如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排位第23名,未破零(排位参考去年全年数据);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书面意见采纳率100%,位列全省第1名;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位列全省第1名;财产刑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排名全省第1名;事故检察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未破零(全省基层院均未破零,此项数据排位并列第1)。

  (三)民事检察   

  1、办理情况。第一季度受理民事生效裁判(含调解书)监督案件1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1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结案1件,支持起诉1件。

  2、指标排名。民事检察业务第一季度得分4分,位列全省基层院第84名,民事案件比1:1,得分4分;民事裁判监督率、民事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等5项指标目前均暂未破零,此处不作分析。

  (四)行政检察   

  1、办理情况。第一季度受理对行政诉讼监督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其余行政检察业务数据暂未破零。

  2、指标排名。行政检察业务第一季度得分4分,位列全省基层院第59名,行政检察案件比、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意见采纳率均未破零,此处不单作分析。

  (五)公益诉讼   

  1、受理情况。第一季度,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全部为行政公益诉讼类线索,线索受理数同比下降45.5%。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1件,已采纳1件。

  2、立案情况立案办理15件,全部为行政类立案,同比下降54.5%。

  3、诉前程序情况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件,同比下降37.5%。全部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监督单位在诉前整改到位3件,诉前整改率为100%,未到期23件。

  4、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共提起公益诉讼0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为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同比持平,法院审结0件。

  5、指标排名。公益诉讼检察第一季度得分4.8分,位列全省基层院第26名,公益诉讼案件比1:1,得分4分;诉前整改率100%,排名第1;对到期未整改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和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等由于办案审结期限等缘故暂未破零。

  (六)未成年人检察

  1、审查逮捕情况。第一季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人,同比下降57.1%,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0人,同比减少6人

  2、审查起诉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同比净增长2人,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决定不起诉2人(含附条件考验期满不起诉),同比净增长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附条件不起诉5人,同比净增长5人。

  3、“案-件比”情况。未成年人检察“案-件比”为1.0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1)。

  4、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第一季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共批捕2人,起诉3人。

  5、特殊制度开展情况。第一季度,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人数118,同比大幅上升,帮教率694.12%。开展社会调查92同比小幅上升社会力量介入55人次,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社会力量参与率490.91%

  6、排名情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第一季度得分3.11分,位列全省基层院第77名,其中,未成年人不捕率未破零,未成年人不诉率22.22%,排名全省第70名,附条件不起诉率58.82%,排名全省第1位,社会调查适用率400%,排名全省第39位。

  (七)控告申诉检察及通用指标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第一季度得分2分,排名全省第1位(全省基层院国家赔偿决定改变率均为0,故并列第1名);我院通用指标得分3分,排名全省基层院第13位,其中,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达600%,位列全省第1位。此外,刑事案件息诉率、被刑事申诉纠正率、刑事赔偿率、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和司法救助率等5项指标均暂未破零,此处不作分析。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第一季度,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8件,占比100%。

  入额领导办理案件类型全部为刑事检察,其中侦监业务1件、公诉业务6件、执检业务1件;一审公诉案件5件中主要涉及的罪名有: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危险驾驶罪。

  三、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开展情况

  第一季度,我院对涉营商环境案件批捕0件0人,不捕1件1人(为侵害市场主体案件),涉营商环境案件不捕率上升明显;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决定起诉9件14人(侵害市场主体8件13人),决定不起诉3件8人(侵害市场主体2件6人),不诉率约为36.4%,高于全市涉市场主体案件整体不诉率约10个百分点。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案件0件。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立案监督专项工作,监督立案0件,监督撤案0件。摸排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6件,查实构成民事虚假诉讼0件。办理涉营商民事案件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不含企业合规类),采纳2件。受理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已采用检察建议模式办理企业合规案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