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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重罪和经济条线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0      

   

  根据第一季度省院业务质效考评情况和市院主要业务数据分析工作提示,第二检察部对重罪、经济条线各项业务数据指标进行研判,对优势项目、弱势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近期的工作安排部署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市院对口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优化、提升各项考核指标与数据,做优做强重罪和经济检察工作。

  一、第一季度主要工作数据对比分析与研判

  1、案件比、认罪认罚、复议复核、撤回起诉、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工作数据对比分析

  重罪条线:

  案件比1(低于全市平均值1.05、应城1.06,其他1);

  认罪认罚适用率100%(全市平均80%,大悟100%、孝南82.76%、应城78.57%、云梦71.43%、安陆0%);

  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均为100%;

  不捕复议复核、不诉复议复核、免予刑事处罚、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率均为0。

  经济条线:

  案件比1(低于全市平均值1.03、应城1.33、其他1);

  认罪认罚适用率88.71%(低于全市平均值89.19%,孝南93.33%、应城100%、云梦93.33%、安陆91.3%、大悟、孝昌100%);

  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采纳率100%;

  不捕复议复核0、不诉复议复核0、免予刑事处罚0、撤回起诉0、无罪判决率0。

  分析与措施:上述认罪认罚、复议复核、撤回起诉、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工作数据,均达到设定值以上或无负面数据,需要继续保持。在案件比方面,重罪条线一季度因为证据不足不捕3件,预计会作存疑不起诉,必须退查一次,会导致案件比上升,后期加强二退三延的审查把关,严格控制案件比。

  2、不捕率

  一季度全院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17件162人,上期未结12件15人,批捕90件115人,不捕26件44人,其中:

  重罪条线:批准逮捕33人(其中毒品犯罪32人),不捕3人,不捕率3/36=8.33%,低于全市平均值12.9%,位于全市第四位(安陆54.55%、大悟16.67%、孝昌11.11%、孝南6.67%、应城、云梦0%)。

  经济条线:批准逮捕14人,不捕8人,不捕率8/22=36.36%,低于全市平均值37.61%,位于全市第四位(孝南20%、应城75%、云梦14.29%、安陆46.15%、大悟83.33%、孝昌21.05%)。

  分析与措施:在重罪条线方面,根据报表数据分析,1-3月重罪批捕33人、不捕3人,均集中在毒品犯罪案件。按照报捕案件趋势,涉毒案件占比绝大部分,重罪条线不捕率很难提升,甚至会随着案件基数的增加,导致不捕率下降。后期对重罪条线报捕案件严把证据关口,对证据不足的,先行不捕。另外重罪条线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因其法定刑较低或属于过失犯罪,以不捕为原则,批捕报分管检察长审核把关,提升重罪条线不捕率。

  在经济条线方面,要进一步提升不捕率。对涉帮信的案件,坚持对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在校生、老年人犯等、对纯粹卖卡人员、对非卡头、卡商人员,原则上不捕。另外拟对经济条线所有案件,准备批准逮捕的,一律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严格控制经济条线案件逮捕数。

  3、不诉率

  一季度全院受理起诉案件237件303人,起诉164件207人,不起诉75件92人,其中:

  重罪条线:起诉33人(其中毒品犯罪31人),不诉2人(均为危险作业案),不诉率2/35=5.71%,高于全市平均值4.55%,位于全市第二位(孝南10.34%,其他地区0%)。

  经济条线:不诉17人,不诉率27.42%,低于全市平均值32.12%,位于全市第四位(孝南36.17%、应城71.43%、安陆60.87%,其他0)。

  分析与措施:在重罪条线方面,虽然不诉率暂时高于全市平均值,但是重罪条线案件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案件上,后期随着涉毒案件的基数增大,不诉率会相应拉低。针对上述情况,应对措施是:一是消化不捕案件。前期不捕的3人均为证据不足不批捕的毒品犯罪,后期根据侦查取证情况,拟作存疑不起诉处理;对程某、徐某危险作业案,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田某、张某,已经赔偿取得谅解的,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二是扩充不诉案源。积极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合作,加强两法衔接力度,对有关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对构成犯罪的监督立案,同时对情节相对较轻、刑事和解、赔偿谅解的作不捕、不诉处理,提高重罪条线不捕、不诉率。

  在经济条线方面,进一步提升不诉率。对涉帮信的案件,坚持对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在校生、老年人犯等、对纯粹卖卡人员、对非卡头、卡商人员,原则上不起诉,提高经济条线案件不诉率。

  4、诉前羁押率

  重罪条线:诉前羁押24人(其中抢劫1人、毒品犯罪23人),诉前羁押率72.73%,低于全市平均值85.71%,位于全市第四位(孝南100%、应城92.86%、大悟88.89%、汉川72.73%、云梦71.43%、孝昌60%、安陆0)。

  经济条线:诉前羁押率39.06%,低于全市平均值47.06%,位于全市第二位(孝南43.33%、应城14.29%、云梦80%、安陆55.56%、孝昌100%)。

  分析与措施:诉前羁押率与不捕指标相关联,要做好诉前羁押数据,必须把好批捕关口,慎重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有效降低诉前羁押率。4月份对已经批捕的涉帮信犯罪的高某、吴某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降低诉前羁押率。

  5、监督撤案率

  重罪条线:未破零(孝南1、云梦1、其他地区0)

  经济条线:未破零(孝南3、其他地区0)

  分析与措施:要及时审查重罪和经济案件的追诉时效等问题,从中发现监督撤案线索。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检的规定,对毒品案件符合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在不批捕的同时可以监督撤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不捕补查后未重报、作出不起诉等毒品犯罪案件,监督撤案需要报上级检察院同意,并层报最高检第二厅备案(即对毒品案件监督撤案要慎重)。

  6、监督立案率、判处有期徒刑率

  重罪条线:监督立案6人,人数全市第一位(应城3人、云梦3人、孝南0、其他地区1人),监督立案率200%,监督率全市第一位(高于全市平均值136.36%,应城150%、孝南0、其他地区100%)、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0。

  经济条线:监督立案1人(反查数据2,1件未统计需要核查),监督立案率100%(应城4人,100%、安陆、孝昌1人,100%),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0。

  分析与措施:在重罪条线方面,4月份已经有2件监督立案嫌疑人到案并批捕,上述两起案件案情重大,均可在10年以上量刑,可确保提升监督案件的判刑率;另外对其他监督立案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移送起诉。在经济条线方面,监督立案案件4月已经判刑1件,另外1件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移送起诉,提升监督立案案件判处有期徒刑率。

  7、纠正漏捕、漏诉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

  重罪条线:纠正漏捕、漏诉1人(孝南1、云梦1、孝昌1、其他地区0),纠正漏捕漏诉率2.86%,低于全市平均值3.64%,位于全市第四位(孝南3.45%、云梦14.29%、孝昌20%),判处有期徒刑率0(孝南75%)。

  经济条线:纠正漏捕、漏诉0人、纠正率0(孝南2.13%、安陆17.39%、孝昌100%)。

  分析与措施:在重罪条线对毒品犯罪案件特别是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深挖漏罪漏犯线索,再根据事实和证据情况,区别对待:对事实和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采取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方式监督立案,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在报捕阶段直接追捕,在起诉阶段直接追诉。近期会重点对毒品案件的漏犯以及其他案件的漏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会适用轻缓刑),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未报捕的,及时发出《应当移送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予以追捕,提升纠正漏捕数据。

  8、捕后不起诉、轻缓刑、免处率

  重罪条线捕后不起诉、轻缓刑、免处均为0。

  经济条线:捕后不诉2人,捕后不诉率5.56%,全市倒数(其他地区0),捕后轻缓、免处0。

  分析与措施:对重罪和经济条线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把关,对批捕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捕后不诉、轻缓刑或免处。基于数据考核的分值与权重,对捕后可能轻缓刑的案件,及时采取羁押必要性审查,降低诉前羁押率,提升不起诉率,抵消捕后轻缓刑的数据影响。

  9、侦查活动纠违监督率、采纳率

  重罪条线:侦查纠违9件,数量全市第一位(孝南、应城4、云梦5、安陆6、大悟2、孝昌0),监督率40.91%,高于全市平均值35.29%,位于全市第四位(孝南20%、应城25%、云梦62.5%、安陆150%、大悟100%、孝昌0),采纳率100%,高于全市平均值90%(孝南50%、应城100%、云梦80%、安陆100%、大悟100%、孝昌0)。

  经济条线:侦查活动纠违4件,数量全市第二位(孝南2、应城1、云梦2、安陆21、大悟1、孝昌2),监督率12.90%,低于全市平均值27.27%,位于全市第四位(孝南9.52%、应城16.67%、云梦6.67%、安陆123.53%、大悟10%、孝昌50%),采纳率75%(1件纠违数据填报月份错误,需要数据修正许可),低于全市平均值93.94%,采纳率位于全市第六位(孝南0、其他地区100%)。

  分析与措施:对侦查活动纠违考核有两项指标:监督数和采纳数。应对措施是,一要继续增加监督案件数量,提升监督率;二要注意采纳数据,尽量做到当月监督,当月采纳纠正,避免跨月填报;三要严格规范填录案卡,注意填录采纳日期、反馈日期、反馈情况,确保案卡填录及时,报表数据准确。

  10、审判纠违采纳率

  重罪条线:审判纠违采纳率0(应城、云梦100%,其他地区0)。

  经济条线:审判纠违采纳率0(应城2、云梦、安陆、孝昌各1,采纳率均100%)。

  分析与措施:要求各办案组根据部门下发的刑事诉讼监督流程与要点提示,对每件案件进行审查和分析,从中发现审判监督线索。

  审判纠违只考核采纳率,不考核数量。也就是说只要发现1件审判违法予以纠正并被法院采纳,即可达到100%。近期会加强监督,区分重罪、经济条线,争取审判活动监督纠违率均达到100%。

  11、刑事抗诉率、采纳率、撤抗率

  重罪条线:刑事抗诉1件,抗诉率3.85%,位于全市第一位(全市抗诉率1.85%,汉川3.85%,其他地区0),采纳率0(全市0),撤回抗诉0(全市0)。

  经济条线:刑事抗诉0,采纳率0(全市0),撤回抗诉0(孝南1)。

  分析与措施:将孝感市院审判监督要点提示发给各办案组,对照提示进行审查和分析,从中发现抗诉线索。需要注意的是,抗诉注重数量,更注重质量。根据孝感市院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意见,对认罪认罚后上诉的、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确有错误需要抗诉的,要先与市院对口部门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抗诉,避免影响全市的抗诉采纳率和撤抗率。

  二、其他专项或重点工作分析与研判

  1、反洗钱工作

  重罪条线:未破零。

  经济条线:未破零。

  分析与措施:经过与公安机关的分析研判,拟对已经批捕的一件运输毒品案件关联嫌疑人以洗钱罪立案侦查。已经报请市院、省院指导、支持,争取洗钱案件破零(根据公安机关反馈意见,已经立案侦查洗钱案件1人,案件报捕时同步报送市院二部、三部备案审查)。

  后期会加大对7类上游犯罪特别是毒品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研判和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从中发现或获取洗钱犯罪案件线索。

  2、检察听证工作

  重罪条线:0件。

  经济条线:1件(应城7、安陆9、孝昌3,其他0)。

  分析与措施:对重罪、经济条线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捕、不诉案件,尽量提请听证,提升听证覆盖率。

  3、司法救助工作

  重罪条线: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件。

  经济条线:0件。

  分析与措施:要及时发现重罪与经济条线刑事案件被害人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向第五检察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

  4、检察建议、企业合规工作

  重罪条线:0件。

  经济条线:企业合规检察建议2件(职务条线)(孝南、安陆各1)。

  分析与措施:要对所有涉营商案件,特别是涉及重罪条线的重大责任事故案,涉及经济条线的挪用资金案、职务侵占案进行审查,逐案核查是否需要制发检察建议或进行企业合规整改。

  5、追赃挽损工作

  重罪条线:未统计。

  经济条线:追赃挽损率30.77%(低于全市平均值36.42%,孝南44.83%、应城37.5%、云梦28.57%、安陆23.53%、大悟44.44%、孝昌50%)。

  分析与措施:要对所有有被害人、有非法获利的案件,特别对电诈、帮信、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积极督促或监督公安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并在案卡上主动填报反映追赃挽损情况。

  6、报送案例工作

  重罪条线:1件(张义贩卖新型毒品案)。

  经济条线:1件(孝南4、大悟3、孝昌0、其他地区1)。

  分析与措施:根据办案情况,注意发现和培育好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送上级院。在重罪条线方面,根据已经批捕的孙思普等7人运输毒品案情况,对该案涉及立案监督1人、追捕1人、提前介入、涉寄递毒品、7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思考和分析,在办案过程中培育典型案例。在经济条线方面,对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董凯等4人职务侵占案,结合企业合规整改、制发检察建议、企业人员不起诉、回访落实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及时报送上级院。

  7、最高检检察建议落实工作

  重罪条线:涉及4号(窨井盖)、7号(寄递安全)、8号(安全生产)检察建议,第二检察部已经拟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工作措施,并进行宣传报道。后期要做好与城管、邮政、应急等部门的对接、联系工作,联合民行、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建议的落实工作。

  经济条线:按要求做好3号(金融安全)建议的联系落实工作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分析与措施:对各条线的检察建议,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积极对接城管、邮政、应急、银监等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对所开展的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院报告。

  三、弱势项目的原因与分析

  综合分析重罪、经济条线主要业务数据与专项工作情况,弱势项目主要集中在不捕率、不诉率及诉前羁押率、捕后不起诉、纠违采纳率、追捕、追诉等核心和主要指标,部分数据如撤案监督、审判纠违、抗诉采纳率等未破零。分析上述弱势项目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思想观念固化。思想观念固化,不能主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如二部在办理梁某危险作业案时,未进一步做认罪认罚工作,仅仅在其不承认是犯罪的情况下,先行予以批捕。批捕后嫌疑人又认罪认罚,导致重罪条线可能会出现捕后不起诉或捕后轻缓刑的负面评价指标;又如二部在办理秦某、熊某等人帮信案时,未考虑到上述嫌疑人纯粹卖卡人身份、学生身份、初犯偶犯等情况,仅仅以卡内资金流水来判断犯罪情节轻重,按照构罪即捕的思维惯性,将上述人员批捕,最终两人批捕后不起诉,出现捕后不起诉负面指标。

  二是对捕、诉的必要性评估不足。特别是对逮捕的社会危险性和必要性评估不足,完全凭在案证据材料、犯罪事实估算刑期,对可能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一律作批准逮捕的决定。对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不作评估调查或客观审查,对捕、诉的必要性审查、评估不到位。

  三是对考评指标把握不到位。只知道埋头办案不知道抬头看路。案件捕了、诉了就完了,对案件不分析、不思考,不看考评质效指标。对正面评价指标或负面评价指标把握不到位或者根本不掌握。

  四是害怕得罪他人,不愿主动监督。在侦查活动纠违、审判纠违、刑事抗诉等方面,有些办案人员认为公检法同为司法机关,平时协作配合关系好,发纠违、检察建议会得罪他人,不愿主动作为,不愿主动监督。

  五是害怕事后追纪追责,不敢作为。这一点在不捕、不诉上体现特别明显。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部分办案人员因为立案、不捕、不诉等问题受到过调查、询问,甚至违纪处置。有些办案人员一提到不捕、不诉,总是怕被说成是开后门、徇私情,害怕若干年后说不清楚被追纪追责,所以宁可批捕、起诉,也不愿意不捕、不诉。

  六是案卡漏填、错填。有些工作做了,但是案卡漏填、错填,或者填录不规范,导致没有数据或出现错误数据。如经济条线侦查活动纠违有4件,但采纳率只有75%,即有1件侦查活动纠违未采纳;监督立案有2件,但报表数据只有1件。通过报表反查都是因为填录时间不在当月,导致上月无数据(上月数据已经生成不能更改),本月也无数据(采纳日期不在本月)。案卡填录不准确,错误填录,拉低了经济条线的考评数据。

  四、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措施

  根据重罪和经济条线检察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第二检察部有针对性的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确保优势项目继续保持。一是继续严格控制案件比。对涉及案件比的关键环节二退三延,一律由分管检察长审核把关;二是继续做好认罪认罚工作。对认罪认罚适用、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提出率、采纳率等,借助认罪认罚同录等规定,继续推进精准化量刑,保持上述考核指标的优势。

  二要与公安、法院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为防止出现不捕复议复核、不诉复议复核等,在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前,要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制部门进行联络沟通,首先要留足补充证据的时间,其次要讲清楚不捕、不诉的原因和理由,尽量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意见,减少复议复核率。

  对有争议案件,提前与法院进行沟通、协调,说明争议焦点、分析论证情况及认定意见等,通过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取得审判机关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

  三要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刑事诉讼监督方面,采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的方式。对监督事项、监督方式、程序及理由等制定常用的模板和格式,专人指导诉讼监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制定诉讼监督常用模板和提示。将常用的监督项目、线索来源、监督流程、模板、格式等进行归纳总结,发给各办案组参考执行。

  二是建立诉讼监督进度台账。对诉讼监督数据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建立诉讼监督台账,对监督数据进度进行统计和公示,督促各办案组完成诉讼监督任务。

  三是加强与法院、公安的沟通联系。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说服公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提升监督采纳率。

  四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一是尽量避免产生负面数据。明确负面指标项目含义、评价规则。在审查逮捕过程中,严格审查逮捕的必要性,特别注意社会危险性的调查、评估与审查,切实转变构罪即捕的观念,避免捕后不起诉、捕后轻缓刑。

  二是增加相关考核指标的数量。对不捕、不诉、监督立案、撤案、侦查纠违等项目,其考核采取的是人均办案数或与受案的比率,分子越大考核数据越好,这就需要在上述指标的数量上下功夫,增加指标数量。

  三是注重相关考核指标的质量。在抗诉、审判活动纠违指标上,要注重监督质量,注重抗诉和审判纠违的采纳率,否则监督再多但未采纳反而会降低考评质效。

  四是注意指标之间的平衡与取舍。对前期因打击电诈、断卡行动的需要而从严批捕的案件,在面临捕后轻缓刑的情况下,充分权衡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不诉率等正面评价指标与捕后不起诉、捕后轻缓刑的负面评价指标之间的分值与权重,综合考虑,作出最有利于考核的处理方案。

  五要加强案卡填录与数据核查工作。

  一是加强案卡的填录工作。督促各办案组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将每一项案卡填录及时、准确、完整,避免漏填、错填。

  二是加强数据核查比对工作。在部门内建立案件受理、批捕、起诉、不捕、不诉、监督立案、撤案、纠违、抗诉、追赃挽损、自行补充侦查、提前介入、听证、司法救助等业务数据与专项工作台账,由部门内勤根据台账与报表数据进行核查比对,避免发生工作做了但是系统报表数据不显示的问题

  六要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今年一季度考核数据较差项目,主要集中在不捕率、不诉率、诉前羁押率、捕后不诉率、捕后轻缓刑率,均涉及和关联不捕、不诉,这也是整个评价指标中的重点或核心指标

  上述指标的关键是不捕。一旦案件批捕后,不但拉高了案件诉前羁押率、拉低了不捕、不诉率,而且如果后期不起诉、判轻缓刑、免处,均属于负面评价,严重影响业务数据考评质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二部将深刻学习领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若干意见(实行)》的精神,转变思想观念,打消思想顾虑,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决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整个司法办案实践,形成“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和共识,共同推动、提升重罪和经济条线业务质效考评数据,为全院业务质效考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