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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汉川市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及业务数据

【字号:    】        时间:2021-11-30      

 

今年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孝感市院“九条措施”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筹结合,稳步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班抓落实。院党组切实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同步动员部署,年初迅速成立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在院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将七个小专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联络员,各部门及专班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分别落实各小专项的子方案,建立各类台账,确保工作有条不紊。

二是积极宣传推动,营造良好氛围。多次向市委、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充分利用报刊、地方电视台及本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定期推送案件信息及办案成效。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3次,发放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800余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出台实施办法,主动对接服务。与工商联联合制定了《加强工作衔接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按期走访企业、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严格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联合开展法治教育、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等制度。主动对接马庙工业园、北河工业园等6大工业园区,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全体院领导及检察干警包保78家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问题,全面掌握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服务,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落实落地。

(二)完善机制,狠抓办案

通过规范工作流程,不断优化案件受理和办理机制。案管严格遵循快速受理和系统内案件名称特殊标注化的原则,创新的采取线下填写案件提示卡的方法,与案卷同步移交承办人进行多重提醒告知。截至目前,受理时经审查共标注190件,受理后修正26件,提示卡45份;办案中,督促落实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对涉企“四类人员”捕诉报上级院备案审查等措施。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承办人,发送流程监控、通报和约谈16件次。

今年上半年,汉川市院共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216件,其中,审查逮捕18件、审查起诉26件(审结后决定不捕4件、不诉9件)、立案监督5件、适时介入侦查1件、民事行政7件、公益诉讼122件、控告申诉5件,流程监控、人民监督、检委会上会议题、检察技术等其他案件32件;目前在办的有94件,已办122件。总体上呈现出快速受理、快速评估、快速办理、快速结案的“四快”特点。

(三)强化监督,提升质效

重点监督纠正涉及市场主体的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对产权纠纷、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和执行确有错误的,以及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积极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规范行使职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月份,在省市院的统一部署下,汉川市院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筛选了各类涉营商案件22件进行了专项评查,以案件评查结果促进案件办理质效的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总结了数件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如:去年办理的某洗衣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案被最高检评为“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被省院发布为“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今年办理的宏武米业有限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孝感汉川两级院联办的某房地产公司邓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立案监督案、湖北金鼎肉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和拖欠建设工程款及质保金执行监督案分别入选省院和孝感市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典型案例。

二、问题与不足

汉川市院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较多工作短板及薄弱之处。

一是个别业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牵头部门发挥作用不突出;少数刑事批捕起诉案件办理还是侧重于打击犯罪,开展案件风险研判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主动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识不到位,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

二是部分专项工作进度滞后。如:涉市场主体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未“破零”;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案件案源不足、线索发现渠道单一,现阶段办理民事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规模小类别少;对相同案件除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以外,运用类案监督方法不多。

三是对涉营商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司法救助及案件回访的力度不大;总结归纳办理涉营商案件经验不够,办理精品案件及入选典型案例的数量、类型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涉营商案件监管,切实转变办案理念,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业务监管作用,扎实做好收送案审查、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分析研判、涉案财物管理和案件信息公开发布等工作,突出监管重点,细化监管措施,促进更加规范高效的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在办案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观摩庭审、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提升案件质量,扩大办案效果。

(二)补强短板弱项,深挖案件线索,拓展办案规模,推动各专项工作平稳发展针对部分小专项工作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压实责任,改进措施并跟踪督办,切实带动各条线工作。一是着力监督解决市场主体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立案难等问题。二是持续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依法及时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强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扩大案件规模。四是强化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三)注重典型案例培养选编,强化案件后续追踪,完善回访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分析研判、总结提炼,形成更多的参考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风险预警防范、案件联动调解等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大企业走访、案件回访工作力度,认真听取涉案企业、当事人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全面掌握司法需求,做好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工作,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