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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汉川院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7-12      


 

一、“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总体情况

(一)刑事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

2022l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79253人,同比分别下降45.6%、42.5%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23160人,同比分别下降55.3%57.2%;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7件92人,同比上升7.5%和上升41.5%。捕后不起诉12件12人,同比分别上升33.3%和9.1%,免予刑事处罚0人;捕后判处轻缓刑15人,同比下降58.3%。

审查逮捕案件受理数、批准逮捕数同比降幅明显,不批准逮捕数上升明显;逮捕质量方面,捕后不起诉和捕后判轻缓刑人数较高。

2.审查起诉

1至6月,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454件577人,同比分别下降11.3%、11.2%,共决定起诉269336人,同比分别下降34.7%、34.5%,决定不起诉169件200人,同比分别上升98.8%、106.2%;判处免予刑事处罚0人,捕后判轻缓、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为7.24%,全省排名第66;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5.22%,全省排名第99。

一审公诉案件案件受理数同比小幅下降,决定起诉人数降幅明显,决定不起诉人数大幅度上升,逮捕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刑事诉讼监督

1至6月,受理监督立案26件,公安机关立案26件,同比上升42.1%,监督立案率100%;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6人,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100%;受理监督撤案8件,公安机关撤案8件(含上期部分案件),同比上升60%,监督撤案率100%,全省排名第20;纠正漏捕2人,同比下降94.4%,纠正漏诉10人,同比上升150%,纠正漏捕、漏诉率为2.19%,排全省第65,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78.57%,排全省第50

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74件次(含公诉侦查活动),同比上升约40%,公安机关已纠正74件次,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为17.4%,排全省第3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为100%;对审判机关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同比下降50%,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83.33%(祁新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未采纳),排全省第103。

提出抗诉(二审抗诉)案件4件,同比净增2件,提请再审抗诉3件,同比减少1件,刑事抗诉率1.45%,全省排第41。

监督立案数和撤案数同比大幅上升,纠正漏捕、漏诉人数变化较小,立案监督质量较高;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质量较高,部分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需注意监督效果。

(二)刑事执行检察

1至6月,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已纠正1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4件,同比下降41.7%,已纠正1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3件,同比下降90.3%,已纠正3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同比下降4件,已纠正6件。

刑事执行检察各项业务开展数量下降明显,业务质效评价各项指标总体走向较好。

(三)民事检察业务

1.对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情况。受理民事生效裁判(含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同比减少1件,办结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2.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1件,同比净增10件结案11件,结案率100%,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1,采纳率为100%

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同比持平结案6件,结案率85.71%,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净增5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数6件,采纳率100%

4.支持起诉和跟进监督情况。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件,结案2件,其中支持起诉2件,较去年同期净增长2件。

5.虚假诉讼监督情况。1至6月,排查涉及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6件,查实构成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件。

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同比大体持平,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增幅明显,支持起诉和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实现破零。

(四)行政检察业务

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0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同比净增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4,法院采纳4件,采纳率为100%;对行政诉讼监督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受理数未破零,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受理数同比有所增长,但数量较小,从回复采纳情况来看检察建议监督质量和效果较好。

(五)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1.受理立案情况16月,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数6件,受理行政线索数57件;立案情况。立案办理62件,同比下降25.3%,其中,民事类立案6件,占立案总数的10%;行政类立案56件,占立案总数的90%。

2.诉前程序情况。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7件,同比上升21%。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6件,同比减少1件,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1%,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1件,同比上升30%,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89%。监督单位在诉前整改到位13件。

3.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提起公益诉讼2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件,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为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审结2件,法院判决支持2件,支持率100%。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数、立案数降幅明显,民事类公益诉讼立案数占比较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上升幅度较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数量有所上升。

(六)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情况。1至6月,对未成年人犯罪批捕5人,同比下降72.2%,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7人,同比上升30.8%,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不捕率77.27%,排全省第79名。

2.审查起诉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4人,同比下降22.2%,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决定不起诉8人,同比增长6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不诉率36.67%,排全省倒数第8。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率36.67%,已达高检院核定通报值以上。

3.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6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共批捕6人,同比下降68.4%,起诉14,同比下降6.7%

未检条线审查逮捕批准逮捕数同比下降,不批准逮捕数上升,不捕率提升水平较大,全省排名有较大进步;审查起诉案件决定起诉人数同比下降,决定不起诉人数增长明显,未成年人不诉率排名全省倒数,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数量稳步上升;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批捕、起诉数同比大体持平。

(七)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至6月,受理刑事控告案件5件、受理和分流办理非民行申诉信访1件、民行申诉信访7件、其他类型信访2件。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同比上升40%,提起救助7件,同比上升40%,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出救助4件。拟救助人数12人,拟救助金额17万元。经审批核拨后发放救助12人,金额14万元。其中扶贫对象发放救助6人,金额6万元。

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受理和分流办理数有所上升,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和核拨数同比上升明显。

二、重点关注业务工作情况

(一)刑事“案-件比”

刑事“案-件比”为1.02,同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其中,退回补充侦查9件(全部为一退),同比下降75%,延长审查起诉0件,同比下降86.1%,二退三延总和为9占同期“件”数60%。影响“案-件比”的其他因素中,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2,同比下降67%。

(二)“少捕慎诉慎押”工作

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92人,不捕率36.51%,同比上升1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0.12%),排全省倒数第86。捕后不起诉12人,捕后不起诉率为5.22%,全省倒数第99。

决定不起诉200人,其中法定不诉2人,占比0.4%,情节轻微不诉187人,占比96.6%,证据不足不起诉11人,占比1.1%,附条件不诉4人,占比1.9%。不诉率为37.78%,同比上升1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6.3%),排全省第32,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复核0

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87人,其中侦查阶段受理2人,公诉阶段受理84人,审判阶段受理1人,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44人;诉前采取强制措施189人,同比下降44.6%,诉前羁押率为37.04%,全省排第72。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1至6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5件,占比83.33%。

入额领导办理案件类型主要为刑事检察,其他业务类型占比较低。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侦监、公诉、执检、未检)18件,刑事检察类案件分别为:侦监业务2件、公诉业务13件、执检业务3件,其中一审公诉案件11件,主要涉及的罪名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合计6件,涉营商案件2件。

(四)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1至6月,共组织听证案件115件次,同比上升400 %,公开听证90件次,占79.6%,不公开听证25件次,占比20.4%。听证案件主要集中在刑事检察,审查逮捕案件1件次,拟不起诉案件51件次,未成年人案件25件次,行政检察2件次、公益诉讼检察27件次,申诉1件次,司法救助7件次,其他类型26件次。

检察长主持听证2件。

(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1至6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批准和决定逮捕2件3人,不批准和决定逮捕6件6人,涉营商环境案件不捕率为66.67%,低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6.51%)30.16个百分点;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决定起诉10件15人,决定不起诉14件26人,不诉率为63.41%,低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37.78%)25.63个百分点。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立案监督专项工作,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0件。办理涉营民事行政案件10余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采纳7件。受理涉市场主体的控告申诉共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分流。受理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6件,立案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诉前公告1件,提起诉讼0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已办理企业合规检察建议模式案件4件。

(六)检察建议工作

1至6月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件,发出检察建议20(刑事检察12行政诉讼3、执检5件、公益诉讼2件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从回复采纳情况来看,已采纳21件(含上期案件),目前已完成整改14件。

 

附:1-6月检察业务质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表

 

(以上数据来源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统计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